单位人事代理程序

一、拟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,请出具以下文件资料:
        1、《人事代理委托书》一式两份。
        2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。
        3、单位介绍信和单位基本情况介绍。

二、双方签订《人事代理合同书》。

三、人事代理单位按省政府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缴费。

四、由人事代理单位出具委托代理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资料。省人才中心人
事管理部向有关单位发函调转委托代理人员的档案。

五、省人才中心人事管理部工作人员审核档案和有关资料后,办理有关人
事关系转移手续。

六、省人才中心人事管理部将委托代理单位档案编号、归档。

七、省人才中心人事管理部依据《人事代理合同书》提供相关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