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人事代理办理程序

一、流动人员或大中专毕业生首先到省人才中心人事管理部领取《湖南省
人才流动商调函》和以下表格:《流动(辞职)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、《现
实表现情况表》、《计划生育情况表》。

二、单位或学校凭《湖南省人才流动商调函》将流动人员或大中专毕业生
的人事档案、行政关系、工资关系、党团组织关系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、住房
公积金、医疗保险的证明及相关表格(由单位或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)等一并
转到省人才中心人事管理部。

三、省人才中心人事管理部工作人员审阅档案,查验有关材料后与流动人
员或大中专毕业生签订《人事代理合同书》(一式两份)。

四、流动人员或大中专毕业生按省政府 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缴费。

五、省人才中心人事管理部将委托代理人员的档案编号、归档。

六、省人才中心人事管理部按《人事代理合同书》规定的条款提供有关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