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注:档案必须在我中心托管,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。
Ⅰ类:市内迁移,长沙市内常住户口(包括单位集体户口,居民家庭户口,其他人才市场户口),所需材料:户籍卡原件,身份证复印件,计划生育情况表,收取材料后统一报送户籍专员,审批落户。
Ⅱ类:学生户口,大中专学生毕业后(户口已迁入学校的),落户我中心集体户口。所需材料:户籍卡(省内)或户口迁移证(省外)、毕业证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报到证复印件、一寸相片2张、计划生育情况表,收取材料后统一报送户籍专员,审批落户,落户时间为二十个工作日。
Ⅲ类:异地常住户口迁入:
1、准备材料: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、毕业证原件、聘用合同书(必须为长沙用人单位)、交流人员登记表、毕业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各1份、计划生育情况表 ;
2、开据材料收条;收取材料后统一报送户籍专员,户籍专员再统一报送公安局审批开具准迁证。
4、电话通知落户人员领取准迁证与所交的户口材料原件,然后持户口准迁证,原籍户口本到原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;
5、交流人员将准迁证第三联、户口迁移证、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大头照片2张,计划生育情况表一并交到人事代理部二楼服务窗口办理落户手续。户口所在地为:长沙市洞井镇派出所 |